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5-10 点击:1389次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技术〔2018〕90号
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下达给你们,共安排资金68000万元,采用因素法切块、竞争性分配、政府采购、直接安排等4种方式分配实施。
一、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
计划安排6项,安排资金3840万元(计划表见附件2)。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风险补偿资金、小微企业上规模)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7〕27号)中该专题资金的相关使用管理工作要求执行。
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采用因素法切块方式,主要依据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情况等因素,计划安排11个地市,安排资金417万元(计划表见附件4,工作指引见附件6)。
三、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采用因素法切块方式,主要依据各地市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分布数量和仪器设备购置情况等因素,重点支持各地市技术平台和示范基地购置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计划安排16个地市,安排资金4243万元(计划表见附件7,工作指引见附件9)。
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采用因素法切块方式,主要依据各地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等因素,计划安排10个地市,安排资金8300万元(计划表见附件10)。各项目单位根据实际下达资金额度调整建设方案,并严格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7〕21号)中资金的相关使用管理工作要求执行。
五、人才培育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等政府采购方式,计划安排1项,安排资金3000万元(见附件11)。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十百千万”培训工程和中小微企业人才培育工程,对我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服务机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六、省中小企业局2018年重点专项工作:采用直接安排方式给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计划安排1项,安排资金700万元(见附件12)。
七、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采用因素法切块方式,主要依据各地级以上市2017年新升规企业目标的完成率和各地级以上市对本区域2017年新升规企业数量的贡献率等因素,计划安排6个地市,安排资金3000万元(计划表见附件13,工作指引见附件15)。
八、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采用因素法切块方式,主要依据各地市上市辅导备案企业数、新三板挂牌企业数以及民营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情况等因素,重点支持各地市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和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计划安排43000万元(计划表见附件16,工作指引见附件15)。各地市要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做到“应通知、尽通知,应享受、尽享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小额票据贴现中心项目计划将另行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发文下达。
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另文下达。
请根据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按照各绩效目标完成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准的范围及开支标准内,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或专户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现金。
采用因素法切块方式下达的资金,请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省划拨资金的30日内将资金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并及时将具体安排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表)等情况报我委和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1.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汇总表
2.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项目计划表
3.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绩效目标表
4.应收账款融资奖励计划表
5.应收账款融资奖励绩效目标表
6.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工作指引
7.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计划表
8.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绩效目标表
9.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作指引
10.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表
11.人才培育项目计划表
12.省中小企业局2018年重点专项工作计划表
13.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计划表
14.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绩效目标表
15.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工作指引
16.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市挂牌融资奖补)计划表
17.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市挂牌融资奖补)绩效目标表
18.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市挂牌融资奖补)工作指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5日